初中自习室规章制度
时间: 01-06
作者:靳军杰
栏目:规章制度
为便于本院自习室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各个学员应当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公共管理系的影响力,以全面发展为原则,发挥“团结、自觉、务实、开拓”的精神,特制订本制度,具体如下:
1、自习室内不得交头接耳讲话,不得看课外书(娱乐类书籍)。
2、如确有问题需与同学交流,可以用传纸条的方式进行。
3、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班级学习纪律,并注意优良学习氛围的形成与保持。
4、自习室内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不准追赶、吵闹、频繁进出教室,不得睡觉及其他与学习不相关的事情。
5、不得擅自将校外人员带入教室。
6、爱护公物,禁止在桌椅上乱贴乱画乱刻及在任何书刊资料上划圈点注,禁止恶意毁坏电脑等公共设施,不污损他人书刊类学习资料。
7、为了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禁止在自习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在室内吃饭、吃零食、吸烟、乱扔果皮、纸屑等。
8、私自携带自习室内书刊离开者以窃书论处。窃书情况一经查实,将书返还并双倍赔偿。
9、不准干私活、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以上规章制度要求大家必须遵守,如有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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