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机房规章制度
1.各专业机房及设备控制室均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专人操作。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不得入内。
2.机房内必须保持整洁,注意防尘、防潮、防水、防静电;机房内温度保持在20-25度,湿度保持在40-50之间。无关物品不得存放在机房内。
3.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4.机房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应当熟悉机房内各种设备的基本性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以科学与负责的态度管理、使用机房设备。不得随意变更机房设备的用途,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连线。
5.机房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经常检查电源的插头、插座及接线是否牢固,电源线是否老化,随时消除事故隐患;如果使用人员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6.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7.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8.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9.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10.每天观察和记录UPS的运行状态,保证机房中设备和数据的安全。
11.各部门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12.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13.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14.未经机房管理人员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他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网络信息中心
- 分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