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票案例
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妄图投机取巧牟取非法利益。4月12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单位枞阳县某棉业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3年7月,枞阳县某有限公司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江苏省某纺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税款合计222836.83元,价税总计1936966.80元。江苏省某纺织有限公司在取得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枞阳县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鲍某从中收取开票费3万元,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案发后,被告人鲍某向枞阳县公安局退出被告单位枞阳县某棉业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3万元。
不合法经营,却想通过投机取巧的手段非法获利,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侯马市法院审结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孟某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让他人为其所在公司虚开发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对其所在公司判处罚金20万。
2012年5月份,被告人孟某从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为公司采购的部分铁矿粉不带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公司能抵扣销项税款,同月21日,孟某以面值9%的价格从辽阳市弓长岭区某矿业有限公司郭某(另案处理)处,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张,虚开税款共计318579.34元,后孟某所在公司将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侯马开发区国税局全部认证抵扣。2013年7月31日,被告人孟某到临汾市公安局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投案,如实供述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并将用于抵扣的税款全部退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以公司名义让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让公司构成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为直接责任人的孟某也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2月2日,金坛警方根据相关线索,将正在某咖啡厅喝茶的犯罪嫌疑人郝某抓获,经审查,郝某在山东期间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50余万元,从中谋利。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已被金坛警方刑事拘留。
当日,金坛警方接山东某地警方协查通报,郝某在山东期间利用伪造营业执照开办的虚假公司,通过中间倒差等方式,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多张,涉案金额五十余万元,造成国家损失。目前该嫌疑人已逃回老家。
据了解,郝某在山东期间,用虚假身份办理营业执照并开了一家皮包公司,为他人虚开发票从中谋取利益,当地税务部门和警方在对其打击时,郝某逃匿。金坛警方在调集郝某相关信息后,并未发现郝某有回家藏匿现象,在对郝某亲戚走访后得知其最近曾回来过,但并未在家里住下。警方根据线索加大排查力度,当得知郝某还有一张身份证后,立即调查,最终将在某咖啡厅正在喝咖啡的郝某当场抓获。
2012年6月,包某经公司安排在公司的印染分厂进行生产管理。期间,客户陶某(另案处理)来厂里染布,刚开始陶某染的量并不多,到了2013年,陶某来厂染布下单的量大了起来,成了该厂的大客户,包某与陶某也渐渐熟悉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