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节安全管理策划书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抢险救护工作,确保建平县第二十五届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切实维护我县安全稳定局面。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及时预防和处置二十五届文化艺术节安全事件。
二、工作原则
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保障二十五届艺术节各项活动秩序、和谐、稳定。
三、适用范围
发生或可能发生在第二十五届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突发事件适用本预案处置。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第二十五届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中,由人为、自然灾害或设施设备引起,具有突发性或难以预见,对全县人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日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的各类突发事件。
四、应急救援处理机构
成立建平县第二十五届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小组,统一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组长:
王凤山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王万东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于丽荣县政府副县长
王剑飞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
王晓东县委办公室主任
陈玉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汉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希鹏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王景玉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王国学县财政局局长
张晓东县教育局局长
张士连县安监局局长
李国学县住建局局长
张银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谷惠刚县气象局局长
李松鹤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贾兴岩县文联主席
潘占先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永禄县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吕凌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付玉军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刘希鹏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值班室电话:7835245。
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责任划分
(一)火灾事故,由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负责。
(二)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车辆人员疏导,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
(三)用电事故,由供电局负责。
(四)舞台灯光、音响安全事故由县安监局负责,看护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
(五)其他突发事故,由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
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第二十五届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安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
(一)处置工作环节。一是事件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二)事件调查与定性。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党政领导必须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作记录。发生突发事件,报当地公安部门(或110)、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协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事发(作案)有关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事件发生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
1、一般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置。事发后,立即启动小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组长立即组织有关应急资源,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会同公安、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协同处理。在事故发生后的1日内,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将事故的发生、性质、处理情况向上级如实报告。
2、重特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置。事发后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协同组长、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内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现场动态与发展,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详细情况与现场处置情况。
七、安全工作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一)发生突发事件,所有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县相关部门领导。
(二)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小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和漏报。
(三)对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车辆人员疏导、用电事故的维护及正常展出等重大紧急情况,应当坚持及时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或扩大。
(四)任何个人都有权向上级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举报事发部门漏报、瞒报、不报或不处置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
(五)加强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必须尽快赶赴现场,就地设立办公室,开展积极有效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建平县第二十五届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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