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督查工作方案
20XX年,我乡维稳工作要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维稳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排查问题为抓手,以协调督办为重点,以规范台帐为基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不稳定因素的搜集报送工作。
各村、乡直各单位维稳信息员要紧紧围绕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和重点群体,加强分析,努力搜集信息,全面掌握预警性,深层次的维稳信息。
根据不稳定因素的轻重缓急,实行分类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对本级无法解决的,应及时上报。
二、加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
维稳信息督查员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党委、政府的角度,采取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全面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三、认真落实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管理机制
1、强化宣传教育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将法制宣传与教育疏导贯穿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始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引导他们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强化信息反应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网络组织,强化维稳信息员职能作用,及时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强化排查调处机制。坚持各单位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制度,落实“零报告”、要情报告和定期分析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综治维稳工作预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
1、认真抓好乡党委、政府批转县五部委《关于贯彻〈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西发[20XX]6号)文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包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抓好所分管部门的综治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
2、认真抓好层层签订综合责任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乡领导将继续与各村、乡直各单位签订综治责任状。
3、认真抓好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维稳责任人述职报告制,完善维稳责任人政绩档案制,对维稳、等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
4、认真抓好奖惩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和检查、考评、奖惩办法。对综治、维稳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完成目标考核情况将与责任人政绩、年度考评、经济利益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措施不力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查究。
五、加强综治维稳队伍建设。
1、组织综治、维稳信息员学习。坚持每月信息员例会制度,不断提高他们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心,推进我乡综治维稳工作全面发展。
2、加强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他们参加乡综治部门培训,集中上课培训;会议培训等。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办事公正”的综治维稳队伍。
3、强化综治宣传和“五五”普法工作,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重点抓好三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参与综治工作积极性。
4、积极开展综治调研工作。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专心研究,细心分析,每年至少撰写一份有针对性、指导性的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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