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督查,压实责任,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的部署和要求,特制订文明创建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形式
一是强化局领导包联督查。成立七个督查组,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分管处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继续对包联责任区进行督查,实行责任包干。
二是强化业务对口督查。局机关业务处室,根据工作职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全市创建情况,实行对口督查指导。
三是强化执法督察。督察支队进一步发挥好专项督查职能,与创建督查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督查时间
每日一督查、每日一通报。各督查组要统筹安排,每日抽出半天时间开展督查工作,重点是下午、晚间违规摆摊、车辆违停管理薄弱时段。
三、督查内容
一是坚持标准。认真对照《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实地考察”项目操作细则》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督查指导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环境卫生(卫生死角的清理、垃圾乱扔)、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违停、摊点违规设置及占道经营、城市“牛皮癣”、公益广告设置等重难点问题。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省文明委模拟测评、各级领导督办、新闻媒体暗访、数字城管平台移交、城管督查通报涉及的有关问题,督查各责任单位是否整改到位。
四、督查区域
全市市区范围的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出入口、生活小区周边、城中村、公共场所周边等。
五、督查要求
(一)实行一线工作法。坚持每日上路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如确实有事不能上路,要及时协调安排本处室其他工作人员上路督查。
(二)坚持徒步督查。主要通过行走巡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对责任区域内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全面准确,不留盲点、不错不漏。
(三)完善督查闭合机制。要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通过“督查、通报、整改、反馈、复查”,实现“建账、销账、对账”的闭合机制,切实做到发现一处、通报一处、整改一处、平账一处。
(四)强化督办调度。全面提高督查问题的整改效率,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各区城管部门联系,明确责任主体,立即落实整改;同时,及时报送市局创建办,由创建办汇总整理,上报下发。对个别重难点问题,要会同区、街,现场督办整改。要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每周一上午召开工作例会,对一周创建工作进行部署,每周五下午,通过数字城管平台,召开各区、开发区城管局参加的视频会议,对一周创建工作进行调度推进,切实提升城管系统创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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