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省环保综合督查情况,对我市存在的7个方面环保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整改,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和更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确保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贯彻落实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坚持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坚定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特色道路。
(二)坚持全面整改。对省环境保护厅综合督查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全面吸收消化。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按时全面完成。
(三)坚持实事求是。在整改中注重结合我市实际,大胆改革创新,以整改促发展,大力培育以服务业、旅游产业为主的新兴业态,以环境保护倒逼污染行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转型升级,力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共赢。
三、工作目标
以省环境保护厅综合督查指出的问题为整改依据,通过整改工作持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加速推进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切实解决部分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问题按要求的整改时间段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涟源市环保综合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宋建明市长任组长,刘志刚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环保局,由李定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环保综合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日常联络和综合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专人,完善资料,做实基础准备。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相关资料的充实完善工作,资料台帐必须更新到位,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整理后的台帐资料于10月1日前送交市环保局统一汇编。后督查期间,要指定专人做好现场的解释答疑工作。
(二)对照职责,全力整改,确保通过验收。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环保综合督查整改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市环保局要做好与上级环保部门的工作衔接,抓好我市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三)严格督查,严厉追责,推进整改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对单位承担的各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对失职渎职、影响整改验收通过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举一反三,持续改进,巩固整改成效。在后督查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后督查意见再次开展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明确差距,并持续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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