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局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处理信访问题和解决纠纷的工作效率,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及县信访局20XX年全县信访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信访工作目标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维护信访秩序为重点,以严格落实责任制为保证,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
二、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信访工作机构
1、信访接待室是我局对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重要窗口,负责日常信访的接待、登记、督办工作。
2、各股室应建立健全信访责任人和联络员制度,各股室负责人为信访责任人,负责本股室信访工作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1、要进一步构建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明确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
2、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实行局领导“接访日”工作制。
3、建立健全领导包案制度。对于比较重要、棘手的信访信件,由分管领导亲自领办、督办、结案一条龙服务。
四、提高效能,保证办信质量
1、凡是上级部门转办的信件,需报结果的,办理结果必须经领导审阅、签发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2、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信访案件需在上级部门交办之日起60天内办结,逾期未报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承办人责任。
3、局各股室在收到信访案件后,需指定专人经办,认真调查处理,不得敷衍了事、草草结案。
新宁县科学技术局
20XX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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