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安置方案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宛改办(20XX)58号文件规定,结合该区域实际情况,针对被拆迁的拆迁赔偿问题,作出如下方案(草案):
一、补偿办法(含室内外装修)1、对持有房产证的按1350元/平方米补偿。
2、对房产证上备注有三层未批自建的按450/平方米补偿;
3、对持有建设公正规划许可证的按1300元/平方米补偿;
4、对确属老房,未办理房权手续的,由本人申请,经组、社区、街道办事处、区城建局共同认定后,按1200元/平方米补偿;
5、对规划内的1-2层未建面积按1000元/平方米补偿。
楼无证建筑300元/平方米补偿#三楼补偿是不是太少了,而且不合理,800-1000元/平方米还差不多楼未建部分按80元/平方米补偿
二、对被拆迁户的1、2层拆迁面积原则上按1:1置换安置房(强行扩建,临时搭建除外),3层建筑面积只赔偿现金,不置换安置房。
三、房屋安置办法:
1、原地安置
2、安置标准:规划内占地面积低于90平方米的安置一套大户型和一套小户型;规划占地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安置两套大户型。
3、户型标准:大户型12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60平方米左右。
4、安置面积大于被拆迁户1-2楼规划总面积的,超出部分被拆迁户应按1600元/平方米退款。#凭什么拆迁人赔1350元/平方米,被拆迁人安置还要给拆迁人1600元/平方米,误差的250元/平方米算什么。都是二百五吗?
5、安置面积小于配拆迁户1-2楼规划内总面积的,剩余部分被拆迁户应的的1350元/平方米补偿款。#又来了,误差250
四、本胡规划外的空场、道路、公用风道,公用建筑施工场地等,本区域内的闲置场地。
不经各职能部门规划批准而形成的各类建筑物,不予赔偿不予安置。
五、其他补助奖励标准
1、临时过渡费: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所拆房屋有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元/月过渡期为18个月。
2、搬迁补助费:按所拆房屋有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元/月(18个月)#如果包含搬家费、租房费的话就太少了。
3、生产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补助费:每平方80#“一次性补助100元”,现在的物价,地球人都知道。最低生活标准也要300多,如果开发商一月只花100元生活费,我就顶它。
4、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补偿办法第一条执行,令按所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每平方补助180元。
5、本次东华组城中村改造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期为6天,第二阶段拆迁期为30天。在宣传发动期间进行丈量结算的按所拆迁房屋,有证面积每平方米奖励36元。进入第二阶段进行丈量结算的按每提前一天每平方米奖励1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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