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低保实施方案

时间: 05-29 作者:廖章诚 栏目:方案

1、建立低保评议人员库。主要由人大代表、热心公益的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组成。人员库一般一年更换一次,低保民主评议会每月进行一次。

2、低保人员与社区居委会签订诚信协议书。

3、对申请对象的审查、评议。

申请对象对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做到诚信,如有违背则记录在案,社区将其作为重点对象每月跟踪检查,有两次以上不诚信记录者,取消本季度低保待遇;若家庭确实困难的,下季度需重新申请。

社区将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定期复查。申请人在申请低保时,家庭有符合就业而未就业的人员,首先要到居委会社保站进行求职登记,并提供其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出具证明内容必须是没有合适岗位或未介绍职业,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低保。保障期内连续两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社区居委会就业安排的,取消其低保资格。

4、实行一主导四结合互动管理服务方式。以社区党建工作为指导,将低保工作与再就业工作、居家养老工作、残疾人工作相结合。

一是与社会保障工作相结合。社区社保站要安排C类低保人员优先培训,优先介绍就业。同时为其创业创造条件。二是与居家养老工作相结合。为行动不便的享受低保的老人提供上门收取申请资料,每月上门盖章的服务。同时为老人提供聊天、清扫房屋服务。三是与残疾人工作相结合。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收取申请资料、每月盖章的服务。同时为有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为其提供创业的条件。四是与帮扶工作相结合。对家庭生活有突发困难的低保人员提供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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