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馆安全责任书

时间: 04-09 作者:张文瑞 栏目:信函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训练馆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1、训练馆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感恩教育,法制教育,安全防范急救措施的教育,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武术训练馆类,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训练馆按时训练,按时回家,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未◇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训练馆训练,私自外出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

6、学生离开训练馆不按时回家,私自在外活动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训练馆保持联系,确保学生在训练馆以及途中人身财产安全。

8、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参加相关保险。

9、学生家长有权利和义务收缴学生危险物品(刀具、枪、药品、易燃、易爆的物品)。

10、学生到训练馆后,上下楼梯靠右走,不拥挤,不在训练馆类追逐打闹,不开无聊的可能造成伤害的玩笑,因追逐打闹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1、家长或监护人应教育学生不能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训练馆私接电源。

12、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生效。

乐至县SSF武道培训中心

20XX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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