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信誉承诺书

时间: 04-06 作者:黄庆 栏目:信函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在此,我庄严作出如下承诺:

在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过程中:

1、所提供的家庭情况属实;

2、所提供的贫困证明真实有效;

3、符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不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不在宿舍内使用电脑;不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化妆品等奢侈品;不在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不在校外租房;不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没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没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如有违背,愿根据《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XX版)第二十二条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并取消大学期间内有关贫困生的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在参加勤工助学过程中:

1、认真参加勤工助学岗位,不无故缺岗、换岗;

2、不无故缺席岗前培训会;

3、劳动表现良好,遵守勤工助学管理规则;

4、无铺张浪费行为;

5、符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如有违背,愿根据《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XX版)第六条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并取消大学期间内有关贫困生的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在评选各类奖助学金的过程中:

1、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属实;

2、一年内未受过任何校院级处分;

3、不铺张浪费,不私分奖助学金,将奖学金正确使用;

4、符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如有违背,愿根据《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XX版)第二十二条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并取消大学期间内有关贫困生的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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