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信誉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在此,我庄严作出如下承诺:
在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过程中:
1、所提供的家庭情况属实;
2、所提供的贫困证明真实有效;
3、符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不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不在宿舍内使用电脑;不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化妆品等奢侈品;不在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不在校外租房;不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没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没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如有违背,愿根据《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XX版)第二十二条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并取消大学期间内有关贫困生的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在参加勤工助学过程中:
1、认真参加勤工助学岗位,不无故缺岗、换岗;
2、不无故缺席岗前培训会;
3、劳动表现良好,遵守勤工助学管理规则;
4、无铺张浪费行为;
5、符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如有违背,愿根据《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XX版)第六条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并取消大学期间内有关贫困生的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在评选各类奖助学金的过程中:
1、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属实;
2、一年内未受过任何校院级处分;
3、不铺张浪费,不私分奖助学金,将奖学金正确使用;
4、符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如有违背,愿根据《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XX版)第二十二条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并取消大学期间内有关贫困生的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
班级: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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