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法制安全承诺书

时间: 12-27 作者:李文明 栏目:信函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为确保公共、自身安全,并做到遵纪守法,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照上述条例规定的内容生活、学习。

二、做到遵纪守法,不偷窃、不抢劫、不勒索,不打架,不做一切违纪违法的事情。

三、注重防火安全:不拿火、不玩火、不点火、不拿烟花爆竹、不抽烟;住校生不点蜡、不接电。

四、注重防电安全:不乱拉电线、不玩电、不动电、不接触带电体。有情况及时向老师汇报。

五、注重防水安全:不玩水、不下水、不在沟、河、渠中洗澡。

六、注重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跨越隔离栏、不逆向行驶、不骑车带人、不违章骑车,经常检查自行车闸、铃。

七、注重上下楼梯安全:上下楼梯自觉靠右行走,不拥挤、不推搡、不奔跑,发现有人摔倒时,立即停止上下并实施帮助。

八、防止器械伤害: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刀械凶器进校。

九、上体育课或课外活动时,严格按照教师的动作要领及要求进行体育运动,在单双杠及其他运动器械上不做危险动作。

十、上学期间不旷课、不逃课,不私自离校,因病、因事急需离校,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十一、双休日、节假日不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确需外出,及时告知家长。

十二、住校生服从管理员的管理,按时就寝,不私自外出或夜不归宿。

上述承诺,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班级、学校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级______班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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