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书
时间: 04-03
作者:邓 轩
栏目:信函
为切实搞好村寨防火工作,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本村村民要严格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参加各级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遵守村规民约,服从村委的管理。
二、经常教育家庭成员小心用火。对家中老、弱、病、残、嗜酒等五类重点人员严加看护和管理。
三、不得违章使用火源,严禁将灶灰乱倒乱放,乱堆柴草等。室外用火时必须经村组领导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杜绝因家庭成员乱使用火源引发火灾。
四、不得违章用电,及时更换陈旧、裸露的电源线路,不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超负荷用电。临时搭接线路,须经村组领导同意,使用后立即撤除。
五、不得私自乱储存汽、柴油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柴草堆放要远离住房周围、与住房保持一定距离。禁止在房前屋后和柴草堆放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六、协助配合村委会或村民组长组织开展的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七、自觉参加义务消防队伍,积极参加灭火救援,发生火灾立即赶赴现场扑救。
八、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村组领导报告,或向公安派出所举报。
村民户必须遵守和履行上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未遵守和不履行责任造成事故的,将按照村规民约予以处罚,后果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村民委员会(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村民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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