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安全文明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假期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假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严禁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注重保持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二)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热器、蜡烛及各种灶具,并不得在宿舍附近及宿舍内焚烧物品,不在教室、宿舍及公共场所吸烟。
(三)注意防盗: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现金存入银行并加密,密码不得泄漏给他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在宿舍留宿他人,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钥匙妥善保管。如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消除,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凡学生入住由学校提供的学生宿舍,必须遵守学院对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返回宿舍。熄灯后按时就寝,不得高声喧哗,扰乱别人的休息。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者,应向管理人员请假。
(五)严禁在宿舍内及任何场所酗酒滋事、打牌、赌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凡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并征得学校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凡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者一切后果自负。
(七)学生离校外出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人身伤害,在外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自己承担。
(八)学生中途离校或者返校必须例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假期安全。对违反校规、校纪者,予以处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分别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九)在遵守本责任状责任要求的同时,共同执行《普通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责任期限
本目标责任书由各班组织学生签字后生效,至学生假期结束。
安全责任状
学生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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