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年度目标责任书
一、思想政治工作
1、深入开展执勤岗位大练兵活动,大队全体官兵业务理论、体能、技能训练合格率达95%以上。
2、完成20XX年总队、支队下达的军事业务训练任务,指挥员能熟练使用战训软件和通讯器材,并能排除常见的故障;各级指挥人员100%具备岗位资格;全体官兵要做到对辖区情况“六熟悉”;各县专职队制定预案不少于30%;预案情况设定不少于2种,全年开展辖区重点单位“六熟悉”活动不少于1次。
3、县政府办专职消防队要严格落实日常管理制度,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正规。节假日、双休日、八小时以外单位管理严格,无失控漏管现象。
4、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申报党(团)支部的改选和增补。
5、政治学习、专题教育要达到“四落实”。计划、措施切合实际,利用多媒体等电教手段互评互教活动经常,基层领导每季度给全体官兵上一堂专题教育课;全员考试及格率达到100%,良好率达到80%以上。
6、经常性思想工作到位,骨干队伍健全,基本制度落实,官兵思想稳定。
7、无官兵严重违纪和违反“五条禁令”、“四个严禁”。年内无群众连续上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案件。
二、消防监督工作
1、提请政府全面完成20XX年消防目标责任书,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
2、严格执行城市消火栓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责任,已建成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
3、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辖区的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检查和抽查的数量,不得低于总队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量化标准的要求。
4、办理行政许可合法,依据准确,符合权限、时限和程序规定。
5、制作的各类消防法律文书规范、合法,签发内容完整,送达时限符合要求,差错率为零。
6、认真落实《甘肃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全面落实派出所三级管理监督工作机制。
7、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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