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安职责

时间: 04-12 作者:瞿思维 栏目:职责

铁路公安机关担负着铁路的公安保卫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铁路运输生产,预防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生产的一切破坏活动,维护政治、治安稳定,开展反间防特斗争,依法打击敌对势力、敌对份子和各种刑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站、车、线"和铁路内部单位的治安秩序,进行消防监督,进行计算机安全监察,保卫首脑机关、要害部位及首长乘车安全,保证铁路运输生产和旅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铁路公安基层有以下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受理并调查群众报警案件,查缉通缉犯、抓获现行犯、潜逃犯;

2、处置治安案件。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维护公共秩序。

3、保卫国家警卫对象在车站乘降的安全;

4、接受处理列车乘警交站事项;

5、领导车站治安保卫委员会、义务消防队和治安联防组织的工作。会同地方和铁路有关部门,在车站和关内铁路眼线组织开展群众护路联防活动;

6、协同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机关在车站执行侦查、逮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任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运、特运的安全保卫工作;

8、对旅客进行防爆、防火灾、防盗窃、防自然灾害事故和法制宣传工作;配合车站客运部门查堵旅客非法携带、托运的危险品;

9、协助车站领导落实内部安全保卫责任、负责车站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10、会同安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车辆肇事、路外伤亡等事故;

11、其他辖区内涉及的安保方面的业务。(铁路公安警种繁多,包涵乘警、网安、交警、治安、刑侦、技侦、特警、刑事技术等多个警种,因此其业务量多而繁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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