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督查室承诺书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党建,提升效能。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十一届县纪委六次全会和全县巡察工作暨作风效能建设年动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以“守纪律、转作风、重服务、提效能”为主题,以推动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以集中学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主要手段,着力解决我局工作人员存在的作风问题,推动我局行政效能的持续优化。
二、转变作风,高效办事。切实履行督查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引导我局工作人员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端正工作态度。对领导交办和群众反映的事项做到“不拖拉、不敷衍、不推诿”,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深入基层,开展督查。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和企业。班子成员带头转作风,督查到基层,到群众身边,到工作的第一线,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到基层和一线。组织开展党员“亮身份、作表率”活动,树立党员干部好形象,树立督查人员好形象,打造一支“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督查队伍。
四、执行制度,廉洁从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总书记有关改进作风、从严治党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行政许可法》等有关党规法纪,学习县委、县纪委关于加强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工作要求。坚持廉洁自律,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慎独、慎微、慎行、慎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平舆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20XX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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