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整治达标承诺书
时间: 03-23
作者:黄雪雁
栏目:信函
杭州海科纤维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法人代表王建立,公司主要生产涤纶短纤及差别化纤维。公司位于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山建村。
公司自成立以来,非常重视环保工作,积极开战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对公司工艺进行改造、环境污染进行治理,使得公司的VOCs废气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近期,公司响应杭州市《杭州市化纤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试行)》的推行,对于新老装置的环境治理问题特作如下承诺:
一、将严格履行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二、规范原料的储存、调配、使用与回收。
三、所有有机废气产生工序都设置废气收集装置,过滤器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所有有机废气均进入杭州格林艾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生产的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并承诺按规定正常使用废气净化设备。
四、每年定期在废气处理装置进出口及厂界进行VOCs废气进行检测,并建立完善的各类管理台账。
五、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备案。
我公司将郑重遵守以上承诺。否则,将自愿接受上级环保部门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杭州海科纤维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建立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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