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时间: 03-21 作者:刘梦杰 栏目:信函

为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责任明确如下:

1、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实习指导教师负有管理责任;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遵守实习纪律;在教学实习过程中,要服从指导教师的指挥;在实习现场参与实作时,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注意人身安全,爱护仪器设备。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生个人负完全责任;

2、指导老师要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院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危情时,及时参与处理;

3、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自愿办理相关保险;

4、同学间要团结协作互助,发生危情时及时报告;各实习小组同学要集体行动,一同来往,严禁擅自单独行动。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生个人负完全责任;

5.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酗酒;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生个人负完全责任;

6.保管好个人钱物,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因擅留外人住宿、夜不归宿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生个人负完全责任;

7、严禁在高处乘凉、就寝、玩耍,严禁翻越围墙、窗户、栏杆等,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生个人负完全责任;

8、学生外出,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等事故,由学生个人承担责任;

9、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照明、取暖,严禁私拉电源。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生个人负完全责任;

10、严禁擅自出入各种娱乐场所(如歌厅、舞厅、网吧等);严禁参与黄、赌、毒、偷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结交社会上不三不四及黑社会性质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和拉帮结伙。否则,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生个人负完全责任;如触犯法律,则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对工作严重失职或因违纪违规导致发生重大实习安全事故的指导老师或学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学生违反以上协议内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完全责任。凡年满十八周岁及以上的学生,按法律规定还须承担公民的法律责任;此安全责任书由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实习结束之日止。

实习起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学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院):

实习教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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