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务处安全责任书

时间: 03-10 作者:黄庆 栏目:信函

为增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校教务处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分清安全工作责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与教务处签订如下工作责任状:

1、处室副校长为本处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及所辖部门、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

2、教务处主任为教务处安全具体负责人,负责学校教学安全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3、教务处应不断加强对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文印室、体育组等有关人员的管理,落实好相关责任制,签订好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4、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文印室等室的房屋、门窗、护栏、楼梯、围墙、用电线路以及防盗、防火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校长室汇报,确保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加强对进入实验室、微机室等的学生的管理,要经常性地提醒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尤其是安全方面的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学生实验、操作过程中,相关人员要随时注意学生的动态,防止实验过程中出观不必要的意外,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及其它方面的伤害。

6、加强体育课及自习课、学生课间活动的管理,定期地会同后勤部门对学生活动场地、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方面的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各科教师课堂教学的管理,上课教师要对本堂课的安全负全面责任;班主任老师要加强课间的管理,对课间的学生安全负责。

7、做好职责范围内其它方面的安全检查。主动制止一切妨碍学校及师生安全的行为,遇事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

8、严格执行重大事故上报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校长室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努力挽回损失和影响。

学期末学校将对安全王作目标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履行好安全工作职责而造成事故的,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在各级各类评先、晋级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校长室(签名)

教务处(签名)

长潭中学

20XX年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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