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书

时间: 02-08 作者:黄雨晴 栏目:信函

责任书编号:NSBD-XXPT-SG-1

工程名称: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新乡供水配套工程30号输水线路

第一施工标

建管单位:新乡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施工单位: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新乡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工程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其中: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85%以上;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全部合格优良率90.0%以上;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70%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

二、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以下责任: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并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2、项目经理必须全面贯彻和执行各种有关质量的政策、法规、制度,落实各项质量保障措施;

3、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

4、设置总质检师、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5、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意识;

6、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南水北调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通知,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认真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施工条文,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7、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制定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8、设置专职质检机构,配备专职质检人员,配置实验仪器且精度满足要求,质检人员持证上岗,并不得擅自更换,接受建管局、监理部的核查;

9、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半成品,送建设单位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

10、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加强质量检验工作,严格工序管理,认真执行“三检制”,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及时做好工程质量评定记录,保证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11、落实质量追溯制度,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行现场操作人员实名签名制,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12、不得将其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非法分包和转包;

1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南水北调的现行标准,达到设计及合同要求,竣工验收前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14、认真贯彻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对主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实施预检和复检;

15、发生质量事故,要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治事故扩大,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单位、建管局报告。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提供质量事故的分析报告,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16、接受建管局、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质量的检查监督,并予以支持和积极配合。

三、其他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验收合格。

建管局(签章):

局长(签字):

签订日期:

项目部(签章):

项目经理(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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