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安全责任书
时间: 02-07
作者:何志友
栏目:信函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新站工业园A组团E区15#综合楼项目与12#楼使用的两台塔式起重机,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防止塔机碰撞措施:
1、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部与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约2m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部位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2、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防止相邻塔机的起重臂、平衡与塔身、塔帽、拉杆的干涉和碰撞。
3、采取组织措施,规定塔机的回转和行走路线,对塔机指挥和司机严格交底,并由专门人员监督执行,严禁相邻塔机在同一施工区域相运转及交叉作业,防止起升钢丝绳的相互缠绕。
4、利用技术手段,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设置行走、回转、超高限位等,保证碰撞安全。
5、15#楼塔吊比12#楼塔吊臂架高出4m。
15#楼项目负责人:
12#楼项目负责人:
15#楼塔吊司机代表:
12#楼塔吊司机代表:
15#楼安全员:
12#楼安全员: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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