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辖区安全责任书

时间: 02-03 作者:谢益林 栏目:信函

为了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乡政府现与辖区企业签定以下责任书:

1、各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对场区电路电线进行检查,对破损线路及时更换,对线路交叉、零乱的要及时整理,防止漏电、着火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2、对各类机械及时检查,有安全隐患的一律停止作业,直至隐患消除为止。

3、要注意工作人员的管理,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疲劳上岗,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加强技能培训和工作的指导,严格按规范操作,防止因操作失误发生安全事故。

4、因施工,对周边群众、牲畜造成安全威胁的隐患要及时消除,一时无法消除的要布置警示带等警示标志,确定看护人员,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待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形地貌,消除安全隐患。

5、注意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1)及时对施工区域进行检查,对住所是危房、场区物品不按有关要求堆放、场区地基下陷、地基有滑坡塌方迹象等可能引发自然灾害的问题全部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2)做好汛期安全工作,企业场房、办公场等不得建在河流历史最高冲刷线内,在冲刷线内作业的,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在雨天来临之前人员、机械、物品全部安全撤离;制定应对汛情的应急预案,配备一定的防汛物资,确保安全渡汛。

6、做好企业内部食堂管理,加强原材料管理,不得食用有毒有害过期不卫生食品,聚餐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要向乡食药监所报告备案,由乡食药监所上门指导。

7、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工作人员不乘坐“三无车辆”,严禁搭乘农用车、拖拉机单位所有车辆不得酒驾、无证驾驶、不超速、不超载,自觉防范一切事故的发生。

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企业: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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