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防火责任书

时间: 04-12 作者:柳涛 栏目:信函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资源不受损失,促进林业持续发展。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护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学校与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特签定本防火安全责任书:

一、班主任职责:

1、针对当前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搞好防火安全教育,开展以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讲清楚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传授相关防火知识。

2、日常教学活动中,自觉地把护林防火的各项具体要求引进课堂,不断提升学生的护林防火意识。

3、利用班会、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对全班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要加强常规管理,建立学生在校登记制度,杜绝学生擅自在校外的情况发生。请假的学生要与家长取得实际联系,确保学生在校时间不在家,在家时间不在校。与任课教师要通报每天班级的实际人数,每节课的任课老师上课时必须清点人数,如果发现有学生不在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沟通情况。班主任要及时(一小时以内)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原因,并建立学生不在校档案记录。

二、学生家长职责:

1、学生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护林防火安全监管工作。

2、教育学生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草原),禁止在野外进行野炊、玩火、燃放烟花炮竹等。

3、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果园枯枝落叶等陋习。

4、在重要节假日、民间祭祀日要自觉服从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防火值班人员及护林员的安排。

三、学生职责:

1、努力学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通过电视、广播媒体的报道和课堂活动,将防火知识熟记于心。牢固树立“森林防火,重于泰山”的意识。

2、防火要从自身做起,不随意玩火,不焚烧枯枝落叶,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3、向学生家长开展宣传活动,劝阻大人不要随意野外用火。不要烧荒烧地堰,特别是在祭祀时节,不要在林区内及林区边缘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焚烧纸钱。

4、同学间要相互监督,对带火玩火的学生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5、学生不具备参与救火、灭火的能力,如发生火灾险情,不要直接参与到救火、灭火的队伍中去,禁止学生擅自进入火场围观,要远离火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监督工作。对发现可能引起火灾的现象和森林火警时,及时向村委会、当地政府报告,或者拨打119电话救灾,做一名合格的“森林防火侦察员”。

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并且造成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哈尔脑初中

20XX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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