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租赁优先权承诺书

时间: 02-28 作者:于琴琴 栏目:信函

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信用社(分社):

本人对出租方以位于XX(房产证号:XXXX,面积:XXX平方米;土地证号:XXXX,面积:XXX平方米)的房地产向贵社抵押贷款一事已充分知晓且无任何异议,并作如下承诺:

1、本人与出租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如贵行按编号为XXXX的抵押(借款)合同行使抵押权及处置抵押物时,本《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动解除,不再对贵社或新的房产受让人产生约束力,本人将放弃优先购买权和继续承租权;在收到贵行通知后于XX日内将房屋腾空,同时多交的租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向出租方追索,与贵行或新的房产受让人无关;

2、《房屋租赁合同》在本承诺书出具之前未作任何修改或补充,以后也将在征得贵社《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方才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并确认存放于贵行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若有该租赁事项的其他条款或版本,则以存放于贵行内的版本文件为准。

承租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出租方意见:

本人对上述承诺书内容已通读且无任何异议,并愿意遵守上述内容。

出租方(签章):

日期:XXXX年XX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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