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目标责任书

时间: 02-12 作者:屈植锋 栏目:信函

按照中省“精准扶贫”指示,根据南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文件精神,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精准识别。

(一)根据南部县扶贫指南要求,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必须进行精准识别,按照“召开动员大会—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和驻村工作核实—群众大会通过—公示—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公示—报县扶贫和移民局审定—公告”的程序和“十二不评”的标准,评选出本辖区内所有贫困人员(其标准是参照20XX年国家贫困标准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县定标准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

(二)在精准识别“回头看”过程中,严格按照“六查六看”和“十二不评”的标准,认真开展贫困户的核实,严禁在“回头看”过程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识别贫困户。

二、精准规划。每个行政村都必须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规划,严格按照“五个一批”进行比对分类规划,特别是“四小工程”和产业发展(一村一品),必须精准到品种、数量。

三、精准脱贫。按“五个一批”精准到户到人到年度,凡贫困户都必须至少有一个脱贫致富项目,计划脱贫年度必须见到实效,切实解决贫困户增收途径。

四、精准管理。所有贫困村、贫困户的资金使用都必须进行精准管理,贫困村的项目资金严禁挪作他用,只能用于项目,贫困户的发展资金由村风控小组全面掌控,绝不能用在非发展项目上。

五、精准责任。各村实行责任包干,下派书记、包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文书、村监委会主任、纪检员为第三责任人,凡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县纪委处理,一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乡党委、政府一份,村支部、村委会一份、村四职干部一份、驻村干部一份。

中共五灵乡委员会

五灵乡人民政府

_____村党支部(签章):

_____村民委员会(签章):

下派书记(签字):

村四职干部(签字):

驻村干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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