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控制责任书

时间: 02-10 作者:杨斯钰 栏目:信函

为认真贯彻实施《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思,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在金山大道金州大道交界处照母山(重光水库)住宅项目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G标准分区G18-1/02号b区及b1区地块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落实好重庆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若干规定,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的具体工作。

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到达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项目部必须按重庆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控制专项措施方案。

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工地必须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2、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3、出现4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4、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在行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防止风腐起尘及水腐迁移。

6、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其它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7、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

8、所有建筑施工均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0、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等的要求,未经妥善处理的施工废水、泥浆等建筑废弃物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和河流(涌),坚决防止施工造成的水体、水道等污染。

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问责。

考核单位: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责任单位: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分页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