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产品质量承诺书

时间: 01-09 作者:林萍 栏目:信函

为配合商务主管部门整顿和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倡导诚信、守法经营,确保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单位根据市(州)“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的评选资格条件、要求和程序,自愿申请参加评选,并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酒类管理法规、规章,遵守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的商业道德,自愿服从商务主管部门管理和接受群众社会监督。

2、杜绝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和货源渠道不明的酒类商品,严格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建立、健全酒类商品购销台帐。

3、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酒类产销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表),明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

4、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决不违规、违约,如有酒类违法经营行为,自愿接受商务主管部门的依法处理。

酒类经营企业名称(签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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