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承诺书

时间: 01-08 作者:李振东 栏目:信函

劳动保障监察局: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监督分包工程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工程竣工后满六十日,本公司对所承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四、此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后,如果发生投诉举报欠薪案件,本公司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并负责全权处理。

五、如我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义务,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进行处理(罚)。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单位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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