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承诺书
时间: 01-08
作者:李振东
栏目:信函
劳动保障监察局: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监督分包工程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工程竣工后满六十日,本公司对所承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四、此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后,如果发生投诉举报欠薪案件,本公司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并负责全权处理。
五、如我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义务,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进行处理(罚)。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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