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成品保护承诺书
由于本工程体量较大,工期较紧,各专业分包施工同时穿插进行,同时,为了确保工期,必然有许多工序提前插入,且会与主体工程的施工进行交叉作业。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或是专业与专业之间对已施工完成的成品不加注意,或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既有成品的损伤或破坏,影响工程质量。因此,为了规范施工行为,明确各方责任,从而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经总包及各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承诺,以供各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
1、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的总负责人,成员为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2、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成品保护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并对工程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各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各自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
3、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并教育员工树立成品保护意识,认真做好自身及其他施工方的已完成品保护工作。
二.成品保护责任
1、总包及各分包单位为各自成品的保护责任单位,应各自安排专职成品保护员负责日常成品的保护工作。
2、施工过程中,凡出现造成成品污染或损坏的,由污染或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当出现成品污染或损坏而无法确定责任归属时,由负责成品保护的单位负责。
3、某一专业分包单位在进行本专业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分包单位的成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由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协调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如有污染或损坏现象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三.奖惩制度
1、污染的成品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或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
2、损坏的成品由责任者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3、经查实属蓄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予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提出刑事诉讼。
4、所产生的赔偿和罚款数额,由当事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协商确定,当双方意见无法统一时,可提请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解决。
5、承担责任一方拒绝按照协商、调解或仲裁结果支付修复、赔偿或罚款款项的,届时由建设单位从结算款中给予扣除。
承诺单位:
中云建设有限公司连云港连岛综合服务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商丘市香山钢结构有限公司连云港连岛综合服务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江苏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连岛综合服务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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