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维护承诺书

时间: 01-08 作者:杨斯钰 栏目:信函

工程名称:

业主单位:

工程主体施工单位:

交通设施维护单位:

维护单位法定代表人:

抢修受理电话:

委托监管单位:

维护时间:

承诺人在此声明,道路交通设施严格按设计建设和交通组织方案设置,在维护期内做好交通设施维护期内的日常抢修、维护工作,接受委托监督单位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日常维护工作的监管,并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负责接处交警交办的交通设施损坏、调整等抢修、维护任务。

2、承诺人接到交警部门交办的交通设施损坏抢修任务的,保证4小时内完成抢修,并反馈给交警部门。

3、承诺人接到交警部门交办的交通设施调整、维护任务的,保证3天内完成,并反馈给交警部门。

4、承诺人保证安排人员定期对交通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承诺人保证安排人员加强日常的交通设施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承诺人保证所有交通设施抢修、维护工程量必须经交警部门审核确定,方可进行资金结算。

7、承诺人保证施工作业时应按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施工人员应按规定着装,文明施工,早晚高峰7:00-9:0017:00-19:00期间除抢修任务外,不得进行其他施工作业。

8、承诺人保证如发生交通设施维护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未按规定施工作业或未按时限完成交警部门交办的交通设施抢修、维护任务的,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包括终止合同。

9、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善意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造成后果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12、本承诺书一式五份,分别交业主、工程主体施工单位、杭州市公安局交警局秩序处、设施维护单位。

承诺人(业主签名):

签署时间(盖章):

承诺人(施工单位签名):

签署时间(盖章):

承诺人(维护单位签名):

签署时间(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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