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坚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接受单位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在无任务时,要在车队待命,做到坚守岗位、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随叫随到,因故外出经领导同意,保证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不推诿扯皮。
五、在动用车辆时,严格执行报告、登记制度。事前必须经领导批准,返回后,及时按照规定登记出车情况。
六、绝不做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头等违章行为,保证行车安全。
七、要对车辆负责,严格遵守有关公司车辆专人驾驶规定,绝不将所驾驶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或未经单位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驾驶车辆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办理好车辆交接手续后,方可交车。
八、严格执行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所驾驶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停放在单位院内,严禁车辆在外过夜,除特殊原因外,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
九、爱护车辆,对车辆按规定进行保养、清洁,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及时排除,不带病上路。
对以上承诺,若有违犯,甘愿接受公司依制度作出的处理决定。触犯法律法规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诺驾驶员签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驾驶员,单位各留一份,驾驶员必须熟记《承诺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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