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履职承诺书

时间: 01-07 作者:姚罗昕 栏目:信函

作为商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我郑重作出以下履职承诺:

1、加强学习,立德修身。坚持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和精神追求,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类业务知识,特别是要坚持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谈治国理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积极参与“三严三实”“三学一做”专题活动,不断向先进理论、实践和群众学习,做到以学立德、以学修身、以学律己、以学益智,使思想观念、道德修养、服务能力和廉政自觉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健康向上。

2、从严要求,依法从政。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务员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八项规定》、市委《十条意见》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严明工作纪律、严肃生活纪律,真正让严于律己、依法从政,廉洁自律、为民服务成为自己做人、谋事和创业的自觉。积极主动融入建设“幸福商洛”、“法制商洛”、“平安商洛”大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对分管部门、包抓县区、重大项目的现场指导,主动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创意公安、司法公正、阳光信访工作开创新局面。

3、科学履职,担当责任。自觉树立团结协作的大局意识,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尽职不越权,补台不拆台,主动营造凝心聚力、团结共事的工作氛围。努力抓好社会治安治理、司法救助服务、依法信访维稳工作,深入推进执法公正廉洁、司法公平透明、治访依法科学,提高维护稳定和保障公平的服务能力。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五个一”制度,有效抓好分管部门工作,为商洛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4、廉洁自律、抵制歪风。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自觉抵制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带头遵守“四德”规范,培养健康的爱好和情趣,慎重交友。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用领导干部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参加公款吃喝和娱乐活动,不违规用车、住房,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廉己、廉家、廉政。

承诺人: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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