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安全行车承诺书
时间: 01-07
作者:刘敏仪
栏目:信函
为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明确驾驶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本人承诺自愿遵守以下条款: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局警车管理办法》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规章制度。
二、公务出车应严格执行派车审批程序,手续齐全,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三、严格执行节假日及双休日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公车、警车一律在办公区或指定区域停放。
四、公车、警车不私用、不外借,不作为上下班交通用车使用,不用于婚丧嫁娶等活动。
五、不违章违规行驶,不酒后、疲劳驾驶,非执行紧急任务不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不在酒店、宾馆、桑拿等公共娱乐场所附近停放。
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不擅离事故现场、不逃逸,并立即向局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七、如有违反以上条款,本人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
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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