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时间: 03-02 作者:徐金菊 栏目:信函

一、做为监测工的班长,我承诺在工作中做到如下几点:

1、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并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

3、监测工必须熟悉各种传感器的工作原理,接线、编号、安装程序及系统线路的布置。

4、本安线路的安装选用要符合本安型电气设备,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5、对有故障的通道、传感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SPAN换一次,对受高瓦斯冲击或灵敏度下降的敏感元件及时更换,由地面进行调校。

7、安全监测工更换敏感元件、处理故障有可能导致信号中断的操作时,都应事先和地面机房人员联系。

8、安全监测工不得随意更改传感器的报警点、断电点及编号。

9、对由于本人的失职,造成通风、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二、安全承诺书期限:

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

监测班长(签字):年月日

通防科长(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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