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任期承诺书
湄潭县人大常委会:
我叫陈星禄,生于19XX年9月1日,20XX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茅坪人民法庭、执行局、刑庭担任书记员、书记官室副主任。现我院院长杨成书同志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湄潭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是组织的关心和培养,我将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此,我向县人大常委会郑重承诺:
一、努力学习法律及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保证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的切入点,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司法理念。最大程度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工作中不断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老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二、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严格遵守有关廉洁的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按照规定正确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习气。
三、坚决服从组织领导,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毫无怨言地坚决服从组织领导。不管是书记员,还是审判员;不管是调解、判决,还是执行,我都将“公正司法,一心为名”的理念贯穿始终。
四、主动接受监督,正确行使权力
要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正确行使手中的司法权。严把案件质量关,每一个案件都要做到心中有数,程序不错,判决公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分感谢组织上给我提供这样一个任职承诺的机会,不管能否通过,我都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组织和社会。
谢谢大家!
承诺人:陈星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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