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公开承诺书
时间: 12-28
作者:薛飞
栏目:信函
本人经选民选举担任昌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了更好地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现作如下承诺,并接受广大选民和有关方面的监督:
1、坚持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不利用代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3、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坚持依法办事和实事求是原则,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4、按时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5、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或代表小组组织开展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接待选民等履职活动;
6、与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7、为昌吉市的发展和改善民生做出自己的贡献!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
20XX-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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