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文明执法承诺书
时间: 01-03
作者:陈楠
栏目:信函
为加强政风行建设,进一步推动公安文明执法,恩施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及其民警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承诺:
一、不耍特权,抖威风,打骂欺压群众,故意刁难群众,对待群众冷、硬、横、推。
二、不搞刑讯逼供,动手动脚打骂体罚被留置和被监管的人员。
三、不从事法定职责以外的非警务活动。
四、不搞利益驱动,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
五、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以及向当事人搞任何形式的吃、拿、卡、要。
六、不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警械、警车、警灯、警报器,非公务活动不将警车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门口,着装时不到公共娱乐场所游玩。
七、不违反程序执法,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任何场所和居民的住宅。
八、不利用职权帮助自己的亲人、朋友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从事非公益性的第二职业;公安民警及其直系亲属不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
九、在面临交通、火灾事故及其他险情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积极主动抢险救助,救助群众。
十、不利用警察身份以执法和单位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
恩施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不文明执法行为,一定予以纠正;对不文明执法的单位和民警,一定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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