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书

时间: 01-21 作者:王千赫 栏目:信函

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特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因未履行或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出现人员重伤,财产损失十万元及以上事故)。此目标为考核否决项。

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厂长(经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十条规定》,统筹兼顾,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和宣传和培训。做到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教育职工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定期制作安全生产宣传栏,本年内只少举办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

3、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的技术防范工作。按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等安全生产设施,及时维修有隐患的仓储设施和机械设备,杜绝“三违”现象,不得违反规定超仓容装粮。

4、强化日常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对粮食储存安全,消防设施、粮仓机械、电线电路、储粮有毒化学药剂管理、施工作业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100%。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登记、建档,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控和整改。

5、严格按照储粮化学药剂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保管、使用储粮化学药剂,严防化学药品被盗,私自赠送他人或无据出库。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防范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本年内举办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在报告当地政府的同时要及时、准确向市粮食局报告事故情况。并做好善后工作,协助组织事故调查。

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企业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出现较大事故,视其情节,依法追究单位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本年度不参加任何先进评比,法人代表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市粮食局作书面检讨和提出整改措施。若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处置。

中卫市粮食局

责任单位:中央储备粮中宁直属库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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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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