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安全生产责任书

时间: 01-21 作者:付少青 栏目:信函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由文化局与文化馆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事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迅速整改,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学习和培训,学会使用灭火器具,增强防范意识。

四、认真接受主管或职能部门的检查,并经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坚持自查自改。

五、要对本单位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

六、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简明、扼要、可行、有效。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演练。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做好会议、检查、整改等情况的记录及上级文件、通知等资料的存档工作,确保消防安全生产档案资料齐全。

八、若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单位负责人(或委派责任人应即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事故的处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九、大型群众文体活动及文化服务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责任、任务落实到人。要加强对灯光、音箱等公用财产的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安全生产责任人在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后,应履行职责,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地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伊旗文化广播电视局(盖章)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级单位: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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