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质量责任书

时间: 01-20 作者:李明轩 栏目:信函

一、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勘察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勘察单位要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

三、勘察单位承担任务后要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要有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

四、勘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和技术进行工程勘察。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并对其勘察的质量负责。

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勘察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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