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时间: 01-02
作者:李思
栏目:信函
为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经营者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经营者是乳品经营安全责任人,对乳品安全负责。
二、严格自律,诚信守法,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三、明确承诺不购入、不存有、不使用、不经营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严格自律、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四、建立并执行乳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审验供货商证照,验明所购批次乳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归档留存。建立乳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应当建立乳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五、建立并执行不合格乳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乳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乳品,并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乳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及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本经营者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执一份。
承诺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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