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时间: 01-02 作者:李思 栏目:信函

为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经营者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经营者是乳品经营安全责任人,对乳品安全负责。

二、严格自律,诚信守法,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三、明确承诺不购入、不存有、不使用、不经营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严格自律、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四、建立并执行乳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审验供货商证照,验明所购批次乳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归档留存。建立乳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应当建立乳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五、建立并执行不合格乳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乳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乳品,并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乳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及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本经营者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执一份。

承诺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分页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