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工作责任书
考试是教学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既是对学生平时学习水平的检查,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同时也反映我校的教学水平。为真实反映一学期以来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所有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不准擅自请人代为监考。因特殊情况不参加监考的教师,从期末考核总分中扣1分。无故不参加监考的教师,从期末考核总分中扣2分。
2、答题前指导学生填写好校名、班级、姓名及考号,若试卷上没有考号,则将考号写在姓名的下方。同时指导学生折一下装订线,以免在装订线内答题。
3、一年级考生,监考教师要给学生读一题答一题,二、三年级一次读完,四五年级不读题。答卷时一、二年级一律用铅笔(不允许使用自动铅),三至五年级一律用蓝色墨水钢笔(不允许使用圆珠笔)。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前30分钟及后20分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上厕所。
4、收卷时核对好次序、人数后交给主考。缺考学生要有空白卷,填好校名、班级、姓名及考号,与其它试卷一同装订,并报告主考。
5、关掉手机,不坐桌椅,不闲谈,监考教师要一前一后,不允许在答题考生面前长时间逗留。
6、对学生态度适当,讲究方法,不恐吓学生,有突发情况与主考汇报,及时解决。如有违背者从期末考核总分中扣1分。
7、加强考场监察,发现有作弊先兆现象,及时予以警告制止,预防作弊事件的发生。
8、一二年级品德与生活试卷开卷,三至五年级综合试卷一张卷,分三个板块,即:品德与社会、科学、综合实践三科。所有学科无论有无专职教师、开设与否,一律闭卷,摆在与语、数同等重要的位置,认真遵守考试时间,严格监考。
9、考试过程中如发现错题现象要与主考和业务领导取得联系。
10、监考教师要恪尽职守,如出现徇私舞弊或允许他人擅自进入考场作弊,监考教师视为渎职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2、考试结束时,做到保证考场秩序良好,试卷收齐经清点准确无误后宣布学生离开教室。
13、评卷过程中如出现学生试卷雷同现象,将视情节轻重经中心校领导研究决定追究相关监考教师责任。
监考人员签字:
主管校长签字:
校长签字:
永和中心小学
20XX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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