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责任书

时间: 01-19 作者:吕彩虹 栏目:信函

为了贯彻落实20XX年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现与各教师制定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搞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要深入所包村组、学生、家长、家庭,通过宣传,使家长、学生充分认识到上职校同样是成功、成才之路,上职校升学有望、就业有门,宣传政府对职校生的各方面优惠资助政策,宣传各校办学优势和特色专业,鼓励吸引学生报读职业学校,实现进得来,学得好,送得出。

2、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招生范围,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学生到职校就读。

3、制定科学的招生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4、加大宣传力度,密切配合县教育局、教育管理中心和学校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坚定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的信念。

5、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人员为副组长,各教师为成员的职校招生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明确职责,端正态度,根据学校招生任务分解,明确到人,责任落实,确保完成下达的招生任务。

6、我校校长与教师签定目标责任书,保证中职招生任务全面完成,确保招生目标顺利实现。

7、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让其他学校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不得向其他学校输送学生,不得从中收取礼品、礼金或获得其他好处。

二、奖惩办法

1、对完成职业招生目标任务和超额完成任务的教师,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严格兑现奖惩(注:除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奖励以外,另超额完成1人次各加工作成绩分5分)。

2、对没有完成职教招生目标任务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评先选优、两年之内不得晋职晋级。

3、对未按时完成职教招生目标任务的教师个人,未完成1人次扣工作成绩分5分,并处罚金500元。所处罚的金额奖励给超额完成任务的教师。

4、在中职招生宣传工作中,进行反面宣传,造成恶劣影响而影响学校其他教师招生的,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并扣工作成绩分10分,处罚金1000元。

5、对违犯上级规定,随意向外推荐学生并从中获取好处的教师个人,一经查处,学校将严肃处理。

学校(公章)

学校领导签字:

责任教师签字: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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