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超市安全责任书

时间: 01-17 作者:陈鹏飞 栏目:信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托管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合同,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领导。

二、自觉接受执法部门的检查。

三、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康健并且养成不留长甲、不留胡须、衣帽整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经营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经常清理打扫,做到店内无苍蝇、蜘蛛、鼠迹、蟑螂粪迹,无卫生死角。

五、所经营的各类各项食品,必须有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等完整标记,做到不过期、不变质。

六、食品货架必须清洁,无灰尘,货物摆放应分类整齐,标签立卡,做到食品与非食用物品分架摆放。

七、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等保洁设施,有食品夹,有清洁卫生的包装纸(袋),不得使用废旧的报纸包装食物。

八、不得销售自制的食品。

九、不在校经营刀具、淫秽书籍等国家管制和禁止的物品。

小卖部负责人签字:

学校法人签字(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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