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对象诚信承诺书
时间: 01-12
作者:晋凡
栏目:信函
我叫________,本人因家庭收入低于滨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政府给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现郑重承诺:
一、我已阅读并且透彻的理解了《滨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证明材料和家庭情况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二、我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愿意接受管理审批部门依法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三、我坚决服从民政部门城市低保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动态、分类管理制度,按时向民政部门提供家庭收入变化情况。
四、我愿意积极参加所在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热心社区环境和治安,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团结邻里,弘扬正气,见义勇为,力争做文明居民,服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日常管理。
五、我要坚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努力学习,自强自立,远离赌博,尽早掌握一技之长,争取上岗就业。
以上是本人自愿作出的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交社区居委会,一份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存档,一份由民政局存档。
承诺人签名(按手印):街道办事处盖章
二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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