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诚信服务承诺书

时间: 03-27 作者:唐定 栏目:信函

为了向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为规范、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我院作为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向广大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作出如下诚信服务承诺:

一、遵章守法。严格执行县医保中心、农合办、县物价局、药监局等有关部门的各种政策规定。

二、规范行医。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按医疗常规文明行医,认真书写和审查核对病历、处方,严格掌握诊断、用药、检查治疗、入出院、转诊转院标准。

三、因病施治。根据病情对症下药,合理检查,不搭车配药、超量开药、以药易物、串换配药,不做不必要的检查。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处方用药量规定,努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四、明白收费。公开医疗价格和收费标准,不分解、打包、重复收费,不超标准和自立项目收费。主动为参保人员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和住院“一日清单”,落实医疗保险自费药品和检查项目告知制度。

五、安全用药。药品明码标价,无假劣、过期、霉变、失效药品。调剂处方时三查七对,对抗生素、处方药凭处方购配,杜绝发错药事故,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六、严于律己。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不收受红包,不拿回扣和提成,不向患者索要钱物,不为药品商或其它人推销、代售药品。

七、优质服务。以病人为中心,工作期间坚守岗位,实行挂牌服务,言行举止文明礼貌热情。礼貌待人,用语文明,耐心准确地解答病人或家属关于医疗和医保相关知识的咨询,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如皋市康宁医院

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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