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廉政承诺书

时间: 01-12 作者:李奥涵 栏目:信函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克己奉公,是端正党风政风的重要前提,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保证。为此,我郑重承诺,我将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具体做到: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不违规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务用车;不违规装修公务用车;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3、不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向任何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4、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以娱乐为名、以钱为注的变相赌博活动;不以变相赌博方式送礼或敛财。

5、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以任何形式参与带有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不超标准公款接待。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

7、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升学、参军等名义大操大办、敛取财物。

8、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用公款购买个人商业保险;不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审计和统计法规弄虚作假。

9、不个人经商办企业,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含名誉职务)、兼薪。

10、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以各种名义向企业索要赞助、摊派费用。

若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先停职,再接受组织的调查处理。

承诺人:

职务:

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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