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学校各小学、幼儿园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4月—6月(各校开展治理)
(一)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二)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四)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五)监督指导。曹庄乡中心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分片包干的同志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六)组织部署。各校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制定本单位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组织学校认真实施。
第二阶段:20XX年8月—11月(开展专项督查)
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一)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8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和总结报**学校。电子稿发至邮箱:xxxxxxxx@xx.xxx
(二)全面督查。9月30日前**学校组织对全乡范围内中小学及幼儿园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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